
河北-廊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廊坊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廊坊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廊坊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
河北-廊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19〕67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廊坊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
河北-廊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中央及省级生态
河北-廊坊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廊坊市民政局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廊坊市应急管理局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廊坊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的通 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适应经
河北-廊坊
国办发〔202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改善了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
河北-廊坊
国办发〔202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9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医疗保障是
河北-廊坊
(2023年10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3〕第6号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
河北-廊坊
(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河北-廊坊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20日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河北-廊坊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
河北-廊坊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年4月22日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河北-廊坊
市直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廊坊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差旅费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
河北-廊坊
市直各部门:《廊坊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廊财行〔2014〕42号)印发后,我们陆续接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电话咨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为方便市直各部门更好地贯彻执行廊财行〔2014〕42号文件,我们研究制定了《廊坊市市级机关
河北-廊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廊坊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北-廊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廊坊市加强河道采砂取土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此件
河北-廊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廊坊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廊坊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2
河北-廊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廊坊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廊坊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
河北-廊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廊坊市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1日(此件
河北-廊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廊坊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廊坊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
河北-廊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廊坊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廊坊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河北-廊坊-霸州市
河北-廊坊-三河市
河北-廊坊-安次区
河北-廊坊-霸州市
河北-廊坊-霸州市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